各单位:
根据《西南大学“伶俐美育基金”章程》的相关要求,启动第三届“伶俐美育基金”评选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奖励范围
“伶俐美育基金”奖励对象为全国在美育研究、美育实践、美育管理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机构。包括在:自然美、社会美、艺术美、科学美等四大领域和学科中,从事美育研究、实践和管理的个人和机构。
二、奖项设置
伶俐美育基金共设终身成就奖、突出贡献奖、优秀奖、新人奖、优秀机构奖等五类奖项。根据每届实际情况调整各奖项名额及奖励标准。本届各奖项名额及奖励标准如下:
终身成就奖 1名 每名奖励叁万元
突出贡献奖 2名 每名奖励贰万元
优 秀 奖 3-5名 每名奖励壹万元
新 人 奖 3-5名 每名奖励叁仟元
优秀机构奖 1-2名 每名奖励伍仟元
三、申请条件
每类奖项的申请人需符合下列相应条件:
(一)终身成就奖
从事美育工作30年以上,且至今依然高度关注美育事业发展,并积极为助推美育事业发展做出贡献者。
(二)突出贡献奖
从事美育工作20年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
1.在美育理论研究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发表、出版或翻译出版了高质量、具有影响力的研究论文和著作。
2.在美育课程建设和教学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教学方法独特、教学卓有成效。
3.在学校系统中积极部署和完善美育,校园审美活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,为提升学校美育做出了贡献;为推动美育向政府决策部门建言献策,建议或报告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。
4.在积极推进社会普及性审美和艺术实践活动中,社会影响广泛且产生了积极的社会效应。
(三)优秀奖
从事美育工作10年以上,出版、发表美育研究论文或著作、在美育实践及美育社会服务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个人。
(四)新人奖
年龄在40岁以下,在美育研究、美育实践及美育社会服务等方面有优异表现的个人(包括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)。
(五)优秀机构奖
正式注册获批的美育类及其相关性机构,在美育及其相关领域具有影响力,且没有违法违规处罚记录等法律问题,未引起社会争议事件。
四、评选程序
(一)基本流程
“伶俐美育基金”实行两年一评制。评选可由本人或机构负责人自主申报、往届美育基金获奖者推荐、美育基金会评审委员会专家推荐,经西南大学伶俐美育基金管理委员会和办公室审核、西南大学伶俐美育基金专家委员会组织评审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,由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公布结果。
(二)具体程序及时间:
1.2020年10月1日-2021年2月28日,符合条件的个人及机构提交申请表(附件1、附件2);
2.2021年3-4月,审核材料;
3.2021年5-6月,专家委员会评选;
4.2021年7月,在重庆西南大学教育基金会网站等相关媒介公示,公示无异议后确定获奖名单;
5.2021年9月,颁奖。
五、报送材料要求
(一)个人报送材料
1.《西南大学“伶俐美育基金”申请表》一式2份(附件1);
2.发表论文及著作原件;
3.教学成绩佐证材料;
4.从事美育研究及美育实践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;
5.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建议的批复件;
6.其他佐证材料。
(二)机构报送材料
1.《西南大学“伶俐美育基金”申请表》一式2份(附件2);
2.申请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申请机构业绩相关证明材料;
4.以单位名义发表与美育相关的论文及著作原件;
5.从事美育研究及美育实践的相关奖证书复印件;
6.被相关政府部门采纳的咨询报告或建议的批复件;
7.其他佐证材料。
(三)材料报送方式
以上材料请于2021年3月1日前报送对外联络办公室基金管理科(304室),所交材料将留存西南大学美育研究中心,以供参考借阅,请自行做好备份工作。
六、机构与媒体支持
西南大学教育学部
西南大学美育研究院
西南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
中国高等教育学会美育专业委员会
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
重庆市高等教育学会高校美育专业委员会
《人民教育》杂志
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《幼儿教育导读》
杭州师范大学《美育学刊》
中国乡村建设学院
中国美育网
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教育中心美育部
中央电视台“文化中国”栏目
国内部分高校教育基金会
(联系人:田野,68367722)
附件:1. 西南大学“伶俐美育基金”申请表(机构)
2. 西南大学“伶俐美育基金”申请表(个人)
对外联络办公室
2020年9月11日
附件1:西南大学“伶俐美育基金”申请表(个人).docx
附件2:西南大学“伶俐美育基金”申请表(机构)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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